为进一步加强鲁甸县经济文化建设
实现经济与文化齐头并进
以文化旅游项目为抓手
推动全县经济高质量发展
决定就鲁甸县城市文化旅游综合开发项目
进行招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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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朱提文化为魂,在鲁甸县建设文化旅游50亿元优势产业,规划建设购物街、酒吧街、养生街、餐饮街、客栈区、特色文化风情街等主题商业街区,完善吃、住、行、游、购、娱、闲、养、康等现代文化旅游产业功能要素,能够充分满足市场需求,构建文旅休闲产业发展基础,形成鲁甸全域旅游集散中心及全域旅游平台,辐射并带动鲁甸境内牛栏江峡谷风光、转山包黑颈鹤保护区、小寨生态旅游、龙头山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等众多景区景点整体发展,力争打造成为国家4A级旅游景区,实现鲁甸全域旅游快速发展。
项目总投资不低于25亿元。
(一)项目选址位于鲁甸县城“四馆一中心”南侧,临桃源大道;项目规划建设用地不低于300亩,其中文旅产业商业核心区用地占比不低于30%。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到土地招拍挂之时为止,符合条件的企业均可报名。(一)投资方(或其母公司、股东公司)须提供4个以上(含4个)文化和旅游部(或原国家旅游局)授予的AAAA级旅游景区投资开发及运营管理证明,并由景区所在地人民政府或管委会出具书面证明材料。(二)投资方按照县人民政府审批确定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建设,投资方不得调整县规委会议通过的规划,将项目打造成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品质运营的项目,提升鲁甸城市建设、文化旅游产业整体水平。(三)投资方自觉接受县人民政府对建设规划、方案设计、施工质量、安全生产、建设工期、投资到位等情况的监督。(四)投资方须在鲁甸县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项目运营公司。(五)投资方须严格遵守《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督促施工企业规范劳务用工并按时兑付农民工工资,在符合用工标准的前提下,优先录用易地扶贫搬迁建档立卡户。符合条件且有意向合作的企业,可将有关资质扫描件报送至县投资服务中心。李才猛,电话:0870-3195266,邮箱:ldtfzx@163.com
来源:昭通文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