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行社安排的购物场所若价格欺诈、出售假冒伪劣产品,旅游者有权在30日内要求旅行社协助更换商品或者全额退款,60日后仍未得到解决的,旅行社应当先行支付退款。11月24日~25日,全国旅游质监所长培训班在黄山开班,记者在会上获悉,新《旅行社管理条例》已送交国家法制办,并将于12月上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
旅行社准入门槛将降低
来自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旅游质监机构负责人参加了培训班。记者获悉,本次培训的重点内容之一是新《旅行社管理条例》,该条例已经送交国家法制办并将于12月上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在会上,国家旅游局政策法规司副司长彭志凯透露了该条例修订送审稿的部分内容。
据彭志凯透露,将来旅行社将取消沿用了22年的旅行社分类,旅行社在获得批准后即可经营入境和国内旅游业务;旅行社的准入门槛将被调低,注册资本最低只要30万元;旅行社的审批权限也将下放到省级旅游局,旅行社分社的设立也不受地域限制,但规定分社的经营范围不得超出“母社”的经营范围,门市部也不得从事招徕、咨询以外的旅行社业务。
旅行社安排购物须负责
旅行社安排的购物场所若价格欺诈、出售假冒伪劣产品,旅游者有权在30日内要求旅行社协助更换商品或者全额退款,60日后仍未得到解决的,旅行社应当先行支付退款。而且地接社违约造成游客损失的,组团社要先承担赔偿责任,随后再向地接社追偿。
新修改的《条例》中将加大对违规旅行社的处罚力度。旅行社超范围经营,要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还要罚款至少2万元;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1个月至3个月;严重的可吊销业务许可证。如果旅行社最近3年未因侵害旅游者合法权益受到行政机关罚款以上处罚的,可将50%的质量保证金退还给旅行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