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渊羡鱼,不如退而结网”,昨天上午,在中国天马旅游协作网的理事扩大会议上,在河北天马旅行社总经理王亚峰发出这样的倡议时,引发了与会中小旅行社代表的赞同。面对今年旅行社业全面开放大限,中小旅行社生存空间将越来越窄,是联合做强还是独辟蹊径?这是许多中小旅行社不得不思考的问题。
“对于中小旅行社来说,应对这种冲击可以选择两种方案:一是做出自己的品牌和特色,走专业化之路;另外一条就是选择一批规模相差无几的中小旅行社,通过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的方式联合对抗竞争。”昨天,中国天马旅游协作网发起人之一、天马国际旅行社副总经理任重远如此分析中小旅行社的前景。
据任重远介绍,天马协作网成立于2001年6月,当时只有32家企业参加,现在的数量则已经翻了几番,“协作网的成员企业统一形象、统一社徽、统一社旗、统一名片,主要任务有信息沟通、联合促销、业务合作和培训提高。协作网成立之后,成员之间互相考察线路、重新包装产品。一些成员旅行社之间还协定,有业务首选‘天马’”。
这种联合体并非天马一家。日前,湖北省旅游协会发起了湖北中部旅游联合发展公司,拟邀请当地50余家旅行社入股,在春节后组建成立新公司,并邀请数百家旅行社联盟合作,以应对竞争和寻找强有力的“靠山”。
中小旅行社之间通过民间联合形成集团,既可以通过统一采购、销售实现资源共享,还可以凭借统一的品牌建立起消费者的品牌忠诚度。专家认为,这不失为中小旅行社改变散、弱这种散兵游勇经营的局面。不过,由于这种联合体形式大多采用松散型体制,缺少资金纽带,使得这种联合体形式难以持续发展,“每个旅行社都做足内功,锻造出自己的品牌和特色才能在应对竞争中找到属于自己的那杆枪。” 商报链接 7月1日取消外商投资旅行社的限制 国家旅游局年初宣布,从今年7月1日起,将取消对外商投资旅行社设立分支机构的限制,并对外资旅行社的注册资本实行国民待遇;而从今年2月1日起,全面取消对内资旅行社设立分支机构的限制。
这是我国再次提前兑现世贸组织谈判中关于开放中国旅游市场的承诺。此前,我国曾于2003年6月颁布《设立外商控股、外商独资旅行社暂行规定》。《规定》要求申请在华设立外资独资旅行社的境外投资方年旅游经营总额要在5亿美元之上,设立外商控股旅行社的境外投资方年旅游经营总额则要在4000万美元以上,且设立的在华旅行社注册资本不得少于400万元人民币。此外,境外投资方只可在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家旅游度假区及北京、上海、广州、深圳、西安5个城市设立控股或独资旅行社。
对于国、中、青这样的传统强社而言,经过较长时间的网络和品牌积累,已经具备了同外资旅行社正面抗衡的实力。旅行社方面认为,中小旅行社受到该政策的冲击将最为严重。